退休當門神1/秘書長退休無視旋轉門條款 4個月後改當合作社高管
曾在新竹縣府擔任秘書長的蔡榮光,2018年12月退休後,隔年3月就進入禾意合作社擔任經理,被離職員工質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圖/周志龍攝/CTWANT合成)
桃園、新竹最大的長照機構「禾意集團」日前爆出假冒勞工簽名詐領薪資事件,還故意漏報勞健保費,案件尚未落幕又有離職員工向本刊控訴,「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經理蔡榮光從新竹縣府秘書長職位退休後,即進入與其當初職務相關的合作社事業擔任高階主管,疑觸犯公務員法,目前司法單位已介入調查。
自禾意離職的L小姐向本刊透露,蔡榮光退休後隔年(2019)3月15日接任「禾意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經理職位,但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的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但蔡榮光從退休到入社只相隔4個月。
此外,該合作社經營勞作、技術性勞務或服務的業務,以營利為目的,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的營利事業,加上蔡榮光入社1000股,成為兼任經理等證據,似已觸犯公務員服務法中的「旋轉門條款」。
不過「旋轉門條款」為的是避免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官商勾結,替自己離職後的工作鋪路,離職公務員若違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L小姐透露,蔡榮光入社後,合作社的發展似乎也出現了變化,原先該合作社在新竹服務長照2.0的區域只有新埔及關西2區,但之後業務突然激增9區,相關業務負責人還嗆說自己在政府機關的人脈很好,至於這些變化與蔡榮光是否有關係,則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追查。
本刊調查,蔡榮光從1998年的縣立文化中心主任開始在新竹縣服務,2年後配合改制接任文化局局長,後來在前縣長邱鏡淳任內擔任社會處處長,碰到邱鏡淳執行老人年金排富,蔡榮光成為民怨浪頭,儘管每次下鄉都被罵到臭頭,他仍強力替政策辯護,因其勇於任事的性格,2017年3月在當時秘書長楊文科升任副縣長後,蔡榮光也被拔擢接任秘書長,直到2018年底退休,在縣府服務超過20年。
面對指控,蔡榮光表示他2020年就已離職,前後只在合作社擔任1年的經理,且該合作社並非全由政府單位出資的公司、協會或基金會,因此沒旋轉門條款問題,加上該社是民間團體,他入社前曾請示過新竹縣府「我如果是退休公務員,進到該社有無問題?並查過相關法律,這部分我很小心也經得起考驗。」
蔡榮光也解釋,「禾意合作社屬於法人」,其性質屬公益社團法人,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之舖戶有別,其服務對象,依合作社法第3條之1第2項規定,除政府或公益團體委託代辦之業務外,應僅止於社員。由於是「專營性」法人組織,其目的在藉共同向外承攬勞務,提供社員勞作以增進社員所得。
另外,禾意擴充長照服務區是否有門神把持,他說,參與新竹縣長照特約服務工作的有超過10個協會,現在需求大增,每個協會都在擴充,包括擴充到橫山、五峰等地區,都是經過正常程序,但也要縣府核定許可才行。
至於禾意集團負責人曾玉美,直至截稿前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