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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犯罪「成也證據、敗也證據」 司院刑事廳長彭幸鳴籲精確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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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呼籲執法人員精確蒐證,網路犯罪案件上了法庭才能定罪。(圖/黃威彬攝)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呼籲執法人員精確蒐證,網路犯罪案件上了法庭才能定罪。(圖/黃威彬攝)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今天召開「跨國網路犯罪之防制與挑戰」研討會,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致詞表示,台灣和世界各國同樣面臨跨國網路犯罪氾濫問題,根據她承辦網路犯罪洗錢案件經驗,一旦案子到了法庭上,就是「成也證據,敗也證據」,因此前方執法蒐集的證據,在後方是否經得起法庭上檢辯交鋒的挑戰,就是犯罪能否定罪關鍵,希望透過相關研討會,促進審檢警等執法人員相互了解,促進精確蒐證技能。

彭幸鳴指出,網路犯罪的傳統概念,不脫洗錢、詐欺、貪腐等,隨著國際金融自由化的程度日益提高,金融商品與網路科技也蓬勃發展,跨國網路犯罪手法日益翻新,明顯有鏈條化、產業化的趨勢,還擴及到加密貨幣犯罪、性私密影像散布、身分盜用、電子犯罪和資料盜竊等,無一不是我們應該正視的當務之急。

過去這兩年疫情期間,網路交易更受仰賴,有業者利用民眾宅在家的機會,透過線上博奕謀取暴利,衍生跨境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問題。同時,投資加密貨幣風險,也隨之升高,比特幣等虛擬通貨的暴漲暴跌,可能成為洗錢防制漏洞,英、美各國對虛擬通貨的監管力道也日趨嚴格,台灣也從2021年7月起,將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納入《洗錢防制法》歸管。

彭幸鳴表示,司法院製作《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量刑審酌事項」,期待建立量刑準則,使罰當其罪。(圖/黃威彬攝)
彭幸鳴表示,司法院製作《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量刑審酌事項」,期待建立量刑準則,使罰當其罪。(圖/黃威彬攝)

台灣在2019年第3輪洗錢防制評鑑中,獲得亞太會員國最佳成績等級,證明我國相關法制及執法水準,與金流透明度,都接軌國際。對我國金融秩序的健全發展與穩定,有正向的影響,更實質涉及外商投資對我國的金流環境評估,使我們的金融機構或企業在邁出國際化的腳步時,能夠獲得全球的信任,這是各部會、各相關單位及金融業有目共睹的努力成效。

彭幸鳴表示,司法院為發揮洗錢犯罪預防功能,法院量刑更公平、透明,因此製作《洗錢防制法》第14條的「量刑審酌事項」,使罰當其罪,供實務參考。去年還提出《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同時持續精進法院的量刑改革,包括建置量刑資訊系統、以及邀集審、檢、辯、學及相關政府部門代表,舉辦焦點團體會議,每年還會在法官學院開設金融專業研習課程,促使法官、司法事務官、及法官助理的本質學能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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