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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新制8月上路!業者僅付4成「棄單損失」 店家炸鍋:變相轉嫁成本

foodpanda 棄單損失 轉嫁成本 新制上路
自8月起棄單損失,foodpanda僅支付40%單筆餐點金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自8月起棄單損失,foodpanda僅支付40%單筆餐點金額。(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foodpanda今年6月突然加收3至5元的平台費,引發許多訂閱制用戶不滿,昨(25日)又向店家公告,從8月1日起,若店家接單後消費者取消訂單,導致付款未完成,foodpanda將僅支付40%單筆餐點款項、60%由店家吸收,取消以往「全額支付餐損費」的經營決策。

公告曝光後,引起合作店家不滿,質疑業者把成本轉嫁到商家,更是違反買賣契約;foodpanda回應,過去全額付款是基於「協助店家營運贈與關係」,並未構成違反契約要件。

對此,台中市餐廳業者指控,foodpanda平面片面更改合約,完全沒跟合作店家討論就強行調整,如果遇到惡意取消訂單、外送員送錯餐,或顧客等太久而取消訂單等因素,即便不是店家問題,但foodpanda仍只願意「支付餐點40%的款項」,意味著剩下的損失要由店家自行吸收。

餐廳業者表示,店裡一筆外送訂單,消費金額落在100至700元區間,單日的接單金額約5千元左右,光是一週就會遇到一筆惡意棄單,預估新制上路後,將會對營業額造成不小的衝擊。

北市飲料店業者也怒斥,foodpanda基於個資問題,不願提供客人聯絡方式,因此店家也無從得知,是什麼原因導致未付款,對店家毫無保障,更是「變相協助惡意棄單人士」。飲料店業者指出,平均一筆訂單100至200多元,業績有3分之1來自熊貓外送,未來恐將波及營業收入。

合作商家紛紛抨擊foodpanda新制,對此,業者受訪回應,為因應全亞太區付款條件一致性,在確實未收到款項情形下,無代收款項可以支付給店家,「由平台共同承擔相關損失」。業者進一步解釋,買賣契約是成立於店家及消費者,而平台則是代收代付,並無片面變更契約,至於以往全額支付餐損費用,是基於協助店家營運的贈與關係。

業者強調,若遇外送員送錯餐點,導致取消訂單等狀況,因消費者已付款給平台,foodpanda還是會把款項給予店家;另外,平台對惡意不取餐的消費者設有「黑名單機制」,藉此保障店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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