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保母殘酷施暴逼女童喝尿舔穢物 惡夫妻不知悔改下場出爐
曾姓無照保母與許姓丈夫將許女的5歲幼女從原本健康可愛折磨到不成人形,高院今日重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虐童示意圖∕pixabay)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2月受許姓女子所託,照顧5歲的蘇姓女童,但2夫妻竟用殘忍手段凌虐女童,甚至逼喝尿、舔穢物,導致女童腦傷、半癱、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僅剩一點,一審判曾女8年、許男9年,民事一審判賠2396萬餘元,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無照的保母曾女及丈夫許男2人,2021年2月1日起受雇照料許女5歲蘇姓幼女,並與她同住。沒想到2人從2月起至3月5日全日照顧蘇姓幼女期間,不僅讓她長時間挨餓,還多次用「不求人」抓癢器及塑膠管毒打女童,以及拗折其雙手,並命她快速上跳,甚至喝令女童趴在地上,舔地板的穢物,多種殘酷惡行令人髮指。
蘇姓女童僅受托育1個多月就已變得骨瘦如柴,體重從18公斤迅速降為16公斤,渾身遍體鱗傷,去年3月5日深夜11時許,女童因口吐白沫被許男緊急送醫急救。醫師診斷現女童全身有數十處挫傷及瘀傷、頭部鈍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其腦部傷害部分,已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造成重度身心障礙,疑遭家暴或虐待,因此通報警方。
警方循線逮捕2人,許男坦承虐待女童,但曾女只承認部分犯行,辯詞反覆,檢方對2人聲押獲准,並依照「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2人。宜蘭地院將曾女判刑9年、許男判刑8年,2人須賠償女童2096萬餘元、須賠償母親300萬元,共判賠2396萬餘元,全案上訴高院。
高院開庭時,曾女2人都認為判刑太重,請求法院輕判,法官詢問2人是否有洽談和解事宜,許男大言不慚稱「我沒有錢談和解,但我今天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曾女更當庭請求法院交保,希望讓她出去賺錢,才有辦法賠償對方。
本月初辯論庭時,許男竟表示已匯3萬元賠償女童,使許女心寒痛批太冷血,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