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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醫師偷吃女護士 瞎扯離婚協議免賠GG了
男醫生偷情女護士,台北地院判2人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男醫師和吳姓女護士偷情被妻子鄭女發現,鄭女憤而向2人提告,林男辯稱離婚協議書中雙方已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男及吳女侵害配偶權,且協議書上並未寫到放棄婚外情的索賠一事,判2人須連帶賠償鄭女40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林男、鄭女夫妻結婚15年,2020年1月中協議離婚,鄭女向法官表示,丈夫2019年11月和吳女發生婚外情且有性行為,使她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林男辯稱,他與鄭女協議離婚時,已互相拋棄對彼此提告,因此對方不能再提告求償,且夫妻長年感情不和,早已形同陌路,會發生婚外情,也是個人的生理需求,拒絕賠償。
吳女則表示,因被林男欺騙,才會成為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且林男手中握有兩人的性愛影片,因擔心林男會惡意散播,才不敢輕易分手,對此也感到相當後悔。北院則根據LINE對話紀錄截圖、手機相簿翻拍照片、自拍性愛影片光碟等證據,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由於林男與鄭女在離婚協議書上記載的是就「夫妻財產分配」進行約定,並未提到拋棄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判定2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鄭女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