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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逼兒簽「借名登記」:怕媳婦搶財產 人妻不忍了:鬼門關時,妳就跟著走吧
公婆逼簽借名登記合約,防止媳婦搶財產。(示意圖/Pixabay)
雖然現代觀念越來越進步,但仍有少數婆婆認為,媳婦是外人,不過遇到事情,卻又要媳婦一起承擔,相當矛盾。一名人妻抱怨,公婆偽造文書害他們背債500萬,現在又強迫把預售屋登記在老公名下,並要求簽借名登記合約,原因是怕媳婦搶財產。
人妻在《匿名公社》表示,公婆本身信用破產,以為追溯期已過,用借錢的方式,付了3間預售屋頭款,但預售屋蓋好後,發現還是不能登記在自己名下,所以強迫子女用一生一次的首購優惠去登記在子女名下,甚至要他們簽下借名登記合約,子女沒有使用權,也不能住,給的理由是怕媳婦搶公婆財產。
由於大家完全不知道公婆買房,所以知道的時候已阻止不了。人妻透露,公婆年紀已逾60歲,總共有3個小孩,一個還是學生、一個已經嫁了,一個就是老公,「我們身上已經有一筆500多萬的債務,這筆債務是結婚第2年,公婆親自送我們的,因公婆偽照文書,私自用我老公名字,導致我們不得不償還債務。」
人妻說,「我們反問婆婆,房貸30年,萬一你們繳不出來怎麽辦,沒想到公婆毫不猶豫地說,當然是由兒子跟媳婦繳啊。」她聽完超無奈,公婆要老公簽借名登記,就是以防萬一兒子哪天往生了,媳婦會依法繼承房產,但卻要媳婦一起負擔房貸,「前面已經搞的我們夫妻倆滿身債務,現在還要叫我幫你免費繳房貸,我會每天禱告你下地獄,鬼門關時,妳就跟著走吧。」
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自己也都知道不合理還要接受能怪誰呢」、「那就拒絕呀,他們房子沒有辦法過戶的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從偽造文書那邊就該提告了,把債務丟回去,幹嘛承擔下來」、「為何不要提告?有隱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