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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法官太離譜!慣竊偷檢方電纜 竟要警方開車2小時拿交保金
彰化地院法官要警察開車替慣竊拿1萬元交保金,引起警方反彈。(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地院近來風波不斷,先是去年獲司法高層重用上任的院長陳毓秀,在院內選舉時為特定法官拉票,現在又傳出法官竟要警方替偷竊彰化地檢署電纜線的王姓男子,開2小時車到南投幫他拿1萬元交保金,彰化檢警界瘋傳此事,引起不少檢警人士非議。
王姓竊賊日前趁著深夜闖入彰化地檢署工地,偷走約60公尺的電纜線,檢警調查後,6月21日到草屯拘捕33歲王男,警詢後依竊盜罪移送彰檢偵辦,遭檢方聲押,法官裁定1萬元交保,王男說身上沒錢,依法必須由家屬籌錢辦理交保,沒想到法官卻要求員警到南投草屯幫王男取保釋金協助交保。
交保的王男又手癢,7月還在南投犯案;彰化地院發言人黃齡玉庭長表示,法官審酌王嫌對案情如實交代也坦承犯行,過去雖有前科但2020年服刑完畢就未再犯案,考量其確診基於防疫才會將王嫌交保,但王嫌家人也都確診,基於便民才會在偵巡警方同意下,到南投拿保釋金。
有資深刑警看不下去,認為法官做法太誇張,從沒聽過法官要求警方幫忙奔走籌措交保金的,還要警方開著警車遠赴南投拿1萬元交保金。有律師指出,法官雖有指揮警察權力,但法官命令被告1萬元交保,保釋金交不出來只能羈押,或等到家屬籌措費用再交保也可以,沒有聽過直接命令警察到家中拿交保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