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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社論/政治正確就可以霸凌新聞自由 毀壞民主多元信念價值? 

新聞自由 社論 曹興誠 聯電前董事長 中天記者 匪台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日前在記者會上,當眾辱罵中天新聞是「匪台」並侮辱中天記者,引發社會的批判與關注,咸認曹某此種言行徒逞一時之快,卻嚴重汙衊了中天新聞的台譽,更傷害了台灣新聞採訪的自由,毀壞了民主多元的信念價值。

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及記者林宸佑隨後到台北地檢署對曹興誠提起妨害名譽的刑事告訴,並另提民事訴訟求償5億元,未來無論判賠多少,將全部用來成立教育基金,襄助全台各學校,重建台灣「禮義廉恥」、「尊重民主」的價值。

公然侮辱媒體 史上首見

不料曹某不僅未思己過,竟指中天此舉屬於「誣告」,反過來要求中天賠償50億元,說要捐出用以加強國防。這種顛倒黑白、扭曲是非的非理性反應,更加凸顯其財大氣粗、藐視法律的土豪本色。

在當天記者會上,中天記者與曹興誠之間的問答經過,皆已全程記錄在案,即使在多元社會中有人立場、好惡不同,但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根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基本的事實又豈容信口雌黃地胡扯。當天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聽到曹某面對中天記者正常的提問,不管他是心虛、還是只願回答特定媒體和設定好的題目,只見他立即以「匪台」辱稱中天,並對記者說「你還有臉站在這裡,我替你慚愧啊!」這樣公然的侮辱,在台灣新聞史上尚屬首見。

在公開的場合,汙衊某一電視台是「匪台」算不算貶抑性的侮辱或誹謗?根據司法裁判案例,多數法官都認為「共匪」是早期仇共時期用語,以此罵人自有其貶抑性,造成被害人或公司名譽受貶損,構成誹謗罪,須負刑事責任及民事損害賠償之責,過去皆有明確的判例在案。

匪還有「盜匪」之意,一般人被罵「匪」都難以忍受,必須透過司法控告來還以公道,更何況是最重視公信力的新聞媒體被冠以「匪」名,這不是汙衊是什麼?曹某這一辱罵,後來又有更多媒體接續惡意炒作,還透過節目繼續嘲諷,這麼多的後續評論對中天的形象當然有傷害,中天又豈能坐視?而且曹興誠公開指中天「集顛倒黑白罪惡之大成」,這種指控何其沉重?試問中天怎麼「顛倒黑白」?又集了什麼「罪惡之大成」?

對中天記者提問「大陸對台威脅日益增加,是不是和蔡總統抗中保台挑釁有關?」曹也迴避問題,還不准中天記者提問。曹某既然要抗中保台,面對當前台海兵凶戰危,不應該回答這個問題嗎?不回答也就算了,他還要大家以後不要看中天,「那比小孩看汙穢漫畫還糟糕,應該要嚴厲禁止。」這難道不是惡意汙指、惡意誹謗嗎?

反控中天誣告 荒唐至極

更荒謬的是,曹某竟要反控中天是「誣告」,試問中天對曹某何誣之有?當天明明是曹某在批評大陸的動態清零政策,記者只是順著他的話問陳時中之前的清零政策,曹某就瞬間暴怒。若不想批評陳時中,不回答即可,但他反應卻這麼誇張惡劣。他還指稱「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媒體就可以任由個人惡意汙衊、誹謗而不能提告?這才是荒唐至極。

這就是曹興誠最大的問題,不管他是不自知還是故作不知,他自己的國籍和政治立場可以變來變去,享盡各種好處,還可以隨時扣別人帽子,只要他能配合當權者,就能獲得話語權、享受媒體資源,當然就可以羞辱不同立場的媒體與記者。這一切都是從民進黨完全執政開始種下的惡因,民進黨不但壟斷媒體,還關了中天新聞台,曹興誠敢於對媒體如此的傲慢言行,當然是因為自認站定了「政治正確」的立場。

民進黨政府這6年多的媒體「經營」成績早就超過國民黨當年的風光。蔡政府動輒以假新聞、認知戰剝奪媒體的新聞自由、打壓人民的言論自由,並透過促轉會和黨產會整肅異己,運用NCC管制電視台的言論,還意圖透過《數位中介服務法》箝制網路言論,搞得民眾如曹興誠者流不知言論自由為何物,動輒站在「政治正確」的立場不准別人說話,這正是當前台灣民主的悲哀,更是人民必須覺醒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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