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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龍」張錫銘申請18次假釋被駁…自認遭「特別對待」 台南監獄:依法行政
張錫銘在台南監獄服刑16年8個月,積極爭取假釋。(圖/中國時報曹婷婷攝)
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的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2005年落網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在台南監獄服刑16年8個月,5年來申請假釋均遭駁回,張不服提行政訴訟,今出庭說明,引發關注。張錫銘認為自己遭「特別對待」,據了解,南監有收容人1條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服刑近20年,假釋多次未通過,張犯罪紀錄洋洋灑灑,有矯正機關人員吐露「表現好是必要條件,但哪一個收容人表現不好能爭取假釋?」
張錫銘今天上午9點多由台南監獄搭車出發前往台南地院,親自出庭說明,呼籲矯正署給予更生人一個機會。台南監獄低調表示,針對張錫銘申請假釋,一切依法行政,沒有針對特定人。
張錫銘申請假釋備受關注,有監所人員以8月底發生的「台南殺警案」為例,凶嫌林信吾因強盜案入獄服刑,因表現不錯而調往明德外役監,卻於返家探視犯下震驚社會的殺警案。監所人員認為,以獄中表現衡量受刑人能否重返社會,恐很難讓人信服。
張錫銘是重大槍擊要犯之一,過去因犯下多起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曾多次與警方激烈駁火,警方還為此成立「獵龍專案」展開大規模緝捕行動。張錫銘落網後,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後,刑期為55年6個月,目前已在監服刑16年8個月。
由於他符合刑期滿10年得申請假釋,他從5年前開始申請假釋,儘管每次申請假釋都遭駁回,但他不氣餒,平均每3、4個月就會申請假釋,爭取早日復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