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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異想天開躲教召!搬家不申報新住處 妨害兵役遭判刑
台中1名男子為躲避教召,搬家後故意不申報新住處地址,遭法官判刑2個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1名男子大明(化名,32歲)為了躲教召,搬家後故意不申報新的住處地址,導致教召令無法送達。台中地院日前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大明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大明曾入伍受訓,明知國民有接受召集之義務,卻在搬遷至新居住處所後,故意不依規定進行申報,導致台中市後備指揮部所發、指定大明於2022年到成功嶺營區報到的教育召集令,只能送到舊住處,無法送達給本人。
開庭時大明坦承不諱,法官認為他造成國防機關未能達成對兵役之有效管理,影響國家防衛機制之正常運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大明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本刊調查,「教召」為「後備軍人教育召集」之簡稱,為國防部培養軍隊後備潛力,增進後備軍人軍事素養與戰鬥技能,來適應動員戰備之需要,往年教召於退伍後8年內的役男,以4次為限,每次時間通常在5至7天;不過,今年起試行「1年1召、1次14天」新制,於9月底試驗結束,今年共召訓約1萬5千餘人,將於第4季檢討試行成效,做為明年施訓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