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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噎死2天「屍體發黑」出租需告知? 內行曝暗黑原因:不用
買房租房最怕碰到凶宅。(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買房或租房最怕屋子是凶宅,讓人避之唯恐不及。一名女網友透露,目前租的地方發生命案,隔壁的房客死亡3天才被發現,她好奇這樣如果出租,房東是否需要告知?豈料貼文一出,有一票網友都表示「不用」,原因也曝光了。
原PO在臉書「房東互助會」社團表示,她租的地方在4樓,共有12間房,近日聽聞隔壁有房客吃東西不小心噎到而死亡,整整2天沒有人發現,直到第3天早上家人朋友察覺不對勁,打開門一看,發現屍體全身發黑。由於房子有死過人,她想知道如果以後房東要出租,是不是要盡告知義務?
此文貼出後,引發一番討論,許多網友認為需要,「要說啊!就算你不說同一層的租客也會說!然後新來的租客就會覺得你這個房東不老實,還是據實告知」、「有怎樣都要說吧…」、「雖然不是凶宅,但是要告知下一位房客,這是房東道德該有的,家屬是否完成招魂?」、「一定要說的吧」。
然而,也有不少網友表示不用告知,因為不算凶宅,「自殺跟他殺才算,這算意外」、「不是凶宅,沒有規定一定要說」、「算意外!買賣租賃都沒有要告知的義務喔!」
事實上,凶宅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定義,2008年的內政部函釋指出:「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而死亡之事實」。因此,本文案例不屬於凶宅,不過病故多日才被發現的屋子,必須經過一番消毒和徹底清潔,才能繼續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