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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顧看電視不去洗澡 人夫怒賞1巴掌慘了「黑歷史曝光」
雲林人夫不滿兒子不去洗澡,直接賞巴掌教訓。(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雲林一名人夫,因為有家暴前科,7月底被核發保護令,有效期間為2年,沒想到他明知故犯,9月在家喝酒後,不爽未滿12歲的兒子一直看電視,不聽他的話儘快去洗澡,直接賞巴掌教訓。男童阿公知道後立刻報警,人夫訊後被裁定羈押,因違反保護令被判刑,結果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人夫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今年9月晚上7點左右,在家中房間喝酒後,不滿兒子一直看電視而不去洗澡,直接徒手賞巴掌,兒子將此事告訴阿公,馬上報警處理。男童在警詢及偵訊時,證稱:「爸爸有打我右邊臉頰,到現在我的臉還會痛」,更坦言會怕爸爸,「不知道為什麼害怕」,可以看出人夫對男童已造成身體及精神上之痛苦與畏懼,此舉已違反保護令。
法官指出,人夫喝酒後,沒有克制情緒,明知不得以傷害身體之手段懲戒子女,卻對兒子賞巴掌,導致其臉部紅腫,顯然漠視保護令;加上人夫過去因施用毒品、公共危險等犯行,經法院判決處刑並曾入監執行,難認素行良好,而且2017年及2019年間,各因違反保護令被判刑,甚至在開庭時,邊笑邊陳述自己案發時所為,認為是正當管教,案發後還一度否認犯行。
法官痛批,人夫的行為惡性非輕,但念在他終能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再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兼衡家中經濟狀況,判他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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