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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惡少張敦量羈押逾一年 開庭懺悔求交保
中市瑪莎拉蒂案,台中地院15日開庭審理,遭羈押逾年的張敦量(中)庭後上銬還押,張爸(左1)在庭外伸手緊握兒子的手,關心之情溢於言表。(圖/民眾提供)
去年11月間發生的中市瑪莎拉蒂3煞案,張敦量等3人將宋姓男大生毆打成重傷,張遭押已逾年,台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張表示,他酒後衝動傷人,對被害人很抱歉,也深自懺悔,請求能獲交保;張的委任律師強調,當時羈押理由都已消滅,應可具保,法官諭知還押,由合議庭評議裁定。
台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張敦量的爸爸到場聽庭,張在庭後上銬還押,在庭外等候的張爸突然伸手短暫緊握兒子的手,關心之情溢於言表。
中市瑪莎拉蒂案,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去年11月7日凌晨共乘瑪莎拉蒂名車,與宋姓男大學生駕駛的小客車擦撞,張等3人將宋毆打成重傷,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3人多次聲請交保被駁,法官在今年9月20日裁定李、陳兩人各以20萬元交保,而張遭羈押至今已逾年。
張今天當庭表示,他酒後傷人,對被害人及家屬感到很抱歉,目前雖然雙方和解金未達共識,但他已遭滿羈押1年多,期間深自懺悔,希望能獲交保,不要再延押。
張的委任律師王捷拓表示,張當時遭羈押的串證及湮滅證據等部分原因已消滅,只剩下醫院回函;涉犯5年以上重罪部分,則因張是案發後主動到案,並沒有逃亡的可能,至於殺人未遂部分仍存爭議,盼能與予具保,期間可命張定期到特出所報到。
法官諭知還押,全案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