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鄭運鵬製作黑函遭判刑案底 凌濤:絕非桃園市民能接受的品格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競辦發言凌濤人指出,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廣發黑函的手段不是第一次,過去曾遭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3年。(圖/張善政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競選辦公室發言凌濤人今(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近期在桃園廣發黑函的手段不是第一次,鄭運鵬早在2005年時就因為用電視廣告做黑函被告,導致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3年,證明鄭運鵬就是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這絕非一位桃園市民會接受的市長候選人該有的品格。
張善政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元楷日前指出,至今民進黨桃園市黨部已有3波黑函及負面文宣,看到這種選舉手段,不禁令人感到可悲至極,請問「民進黨乾淨選舉很難嗎?」他表示,這些負面文宣有兩面,其中一面為攻擊張善政的負面內容;另一面則是署名民進黨桃園市黨部所推薦的鄭運鵬及各民進黨候選人,痛批將此負面文宣投遞至住戶信箱的行為非常不可取,也是一種擾民行為。
凌濤今日進一步指出,2001年當時擔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的鄭運鵬因為製作「再怎麼野蠻」的電視競選廣告,曾被時任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任陳榮盛以「意圖使人不當選」提告;2005年遭台南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褫奪公權3年,這絕非一位桃園市民會接受的市長候選人該有的品格。
「鄭運鵬是一個熱愛抹黑、熱愛謾罵的黑函慣犯,才會選戰發展到現在,開始撒大錢,在桃園各地的信箱塞黑函,影響桃園的政治環境。」凌濤表示,事實上,案件在高院早已判決有罪2次,竟來來回回更審,最終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由民進黨御用律師顧立雄護航之下,鄭運鵬才以更二審改判無罪,在司法上堪稱少見,難怪鄭運鵬一直「鵬的報恩」,成為黨意魁儡。
此外,張競辦發言人曾俊豪也說,鄭運鵬的「心口不一」也體現在政見會,整場都在稱讚桃園市長鄭文燦,以及謾罵他黨市長候選人張善政與賴香伶,通篇謾罵、少有政見,「這其實也是鄭運鵬的本色,自從參選桃園市長之前,力挺林智堅抄襲,參選桃園市長之後,力挺鄭文燦的一切,但是對於鄭文燦的不對,只字未提」。
曾俊豪表示,鄭文燦執政8年,諸多公共工程出現爭議,這些事情,鄭運鵬都沒有說過一句話,就連近期震驚社會的「台版柬埔寨」事件,鄭運鵬也僅表示是「社會案件」,忽略民進黨執政下的高失業率與社會安全防護網破洞。他批評,此態度亦與過往他為了護航高端阻擋BNT進口,推動網路中介法箝制言論自由一樣,心中只有黨意沒有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