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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難追討 欠稅金額累計逾1500億元

欠稅 追討 金額
圖為財政園區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圖為財政園區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預算中心數據顯示,2021年的新增欠稅金額大約66.41億元,相較於過去新增欠稅金額大約90到百億元,明顯減少,不過累計的欠稅額已經達到1533.77億元,立院預算中心力促,政府應採取具體有效的催繳和稅捐保全,並與行政執行機關協力辦理,維持租稅公平。

資料顯示,2021年新增的欠稅款仍有66.41億元,導致累計的欠稅金額攀升至1533.77億元,細究積欠金額,以大額欠稅占多數,累計至2021年底止,1000萬元以上的欠稅款高達818.17億元,占比53.3%,未達1000萬元者約有715.60億元,占46.7%。

五區國稅局欠稅取得執行憑證數逐年增加,但徵起的比率甚低,立院預算中心數據顯示,2017年到2021年欠稅取得的執行憑證介於442.74億元到808.19億元之間,但是取得憑證後徵起數大約是1.87億元到2.44億元,徵起比率0.28%到0.55%,呈現趨勢下降。

其中大額欠稅取得憑證金額介於164.69億元到336.74億元,但是同期間徵起數僅2017年還有3183萬元,其他多為0,官員表示,大額欠稅款取得執行憑證後,也幾乎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徵起不易,多數欠稅難以追討。

進一步來看「陳年欠稅大戶情形」,資料顯示,五區國稅局超過1000萬且10年未徵起的欠稅今仍高達488.06億元,其中已經取得執行憑證但是未徵起金額251.35億元,占比51.5%,移送執行未結有230.8億元,占比47.3%。

立院預算中心表示,雖然可藉由查封、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手段催收,但是對於早已計畫脫產的欠稅大戶執行成效有限,五區國稅局應在欠稅初期即採行具體有效的催繳與稅捐保全措施,並與行政執行機關積極協力處理且善用規範及現代資訊技術以強化相關徵收成效。

為了防止欠稅者隱匿或移轉財產等脫產行為規避稅捐,《稅捐稽徵法》2021年12月也已經修法,將可聲請假扣押的時間提前。時點由「繳納期屆滿」提前至「法定繳納期間屆滿日」或「稅單送達日」就可聲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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