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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9個月收前妻「滿月油飯」 他綠爆提告驚知傻眼真相

離婚 前妻 滿月油飯 提告
男子離婚9個月後收到前妻孩子的滿月油飯。(示意圖/Unplash)

男子離婚9個月後收到前妻孩子的滿月油飯。(示意圖/Unplash)

是可忍,孰不可忍。台中一名李姓人夫因不滿妻子與別的男人過從甚密而離婚,卻在離婚9個月後「收到前妻的滿月油飯」,因此認為前妻離婚前就戴他綠帽,憤而向前妻及小王提告。儘管就醫紀錄顯示女方為離婚前受孕,但法官仍認女方和小王有不正當關係,判兩人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2020年發現妻子常與他人出遊,行跡相當詭異,後於同年11月得知對方曾跟男人到南投遊玩,且雙方在臉書以愛心標示彼此、用代表我愛你的520暗號互稱對方。後李男在法院調解下於2021年1月7日離婚,卻在同年10月收到前妻的滿月油飯。

驚覺事態有異的李男,透過前妻在臉書社團的媽媽手冊及內頁照片,發現對方曾在1月30日產檢並被註明懷孕4週又3天,可推算前妻應是在離婚前與小王發生性行為,且戶政事務所在小孩出生後登記為他的婚生子女,前妻又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李男遂向前妻及其新歡提告求償100萬元。

李男前妻及小王聲稱「是離婚後才懷孕」,且南投旅遊為一群人出遊,非情侶間旅遊,認為李男應提出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受胎證據,而非用推算方式計算。法院調取病例發現,李男前妻懷孕前最後一次月經首日為2020年12月29日,經期14至16天可能為排卵日,也就是隔年1月13日至15日可能為受孕期。

然而,排卵及受精為月經週期的開始約2週後發生,因此1月30日記載的懷孕週數4週又3天,實際受孕週應為2週又3天。法官據此認定,李男前妻為離婚後的2021年1月13日至15日之間受孕,但由於女方離婚前與小王有出遊照片、親密對話及男女朋友交往關係,足認破壞婚姻之美滿,判兩人賠李男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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