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乾粉藥劑竟含有致癌物「二氧化矽」 監察院聯席會糾正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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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浦忠成、蘇麗瓊及田秋堇3日指出,消防署未能確實監督滅火器、滅火藥劑登錄機構執行認可業務,於市場查核檢驗才發現部分滅火器乾粉藥劑含有致癌物結晶型「二氧化矽」,含量最高達15.9%,且與申請文件資料未符,因此監察院聯席會通過糾正消防署。
3位監委表示,消防署於2020年6月8日、7月20日要求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登錄機構於辦理認可作業時,廠商應檢具安全資料表(SDS)、出具國內第三公證機構檢測報告及資訊揭露,並進行查核抽驗。
據揭露文件顯示,相關登載資料有自相矛盾、顏色不符之情,且於後市場查核時亦發現結晶型二氧化矽檢驗結果與原SDS文件之含量未符(原登載資料為未檢出,檢驗結果為1.34%~4.04%)。
監委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21件取得環保標的乾粉滅火器進行後市場查核,即有5件產品含有結晶型二氧化矽(原登載資料均為未檢出),最高者竟達15.9%,消防署對此毫無所悉,竟辯稱「市售認可品抽驗之法令依據、邏輯及品目數量與該署環保標章之抽樣不盡相同」,殊不足取。
監委表示,對於消防署未能確實監督登錄機構執行認可業務,且事件發生後仍僅重申法令規範,卻未重新全面審視、逐一清查既有型式認可申請文件,確認是否以不實資料取得認可,亦未追溯上游乾粉藥劑來源、追查下游使用工廠及其填裝型號,以杜爭議,該署確有怠失,因此依法提案糾正消防署。
監委說,滅火器乾粉藥劑僅規範主成份,對添加物比率的規定未明,無法有效管理而衍生健康危害風險,調查期間已促消防署將乾粉滅火藥劑產品由源頭管制,逐步限制添加物結晶型二氧化矽的成分比率。
另外,監委也提醒,為了國民健康,相關資訊亦應揭露以供國人識別、選用,同時並督促消防署與勞動部職安署應要求雇主加強相關填充作業人員的防護設備,保障其職業工作者健康,及環保署就乾粉滅火器環保標章產品進行後市場抽驗及訂定審核基準以資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