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人彘2/駭人聽聞「醃頭案、永和無頭屍案」 「殺人罪」可無限期追訴
1992年12月台糖人員採收甘蔗驚見無頭男屍,駭人命案才曝光,由於甘蔗園周圍僅一條產業道路加上位置偏僻,警方懷疑兇手對地形相當了解。(示意圖/方萬民攝)
嘉義朴子蒜頭糖廠1992年驚爆駭人無頭男屍案,死者頭顱、手腳掌都被剁斷,還遭受宮刑,兇手下手之殘忍,讓承辦員警印象深刻,不過由於辨識死者身分物品具無,當地查無失蹤人口,加上科學辦案未發達,此案至今未破,成了30年冷案。
同樣發生在嘉義,2013年發生驚悚「醃頭案」,陳琬婷遭二哥陳佳富掐死後以菜刀肢解,僅剩頭顱用鹽醃漬保存,更假裝好心人寫匿名信給警方報案,警方抽絲剝繭發現,陳男殺親妹還故佈疑陣其實是為謀奪600多萬保險理賠金,2015年最高法院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回顧無頭男屍案情,1992年12月27日上午8 時許,台糖人員採收甘蔗時赫然發現田裡竟有具屍體,男子死狀相當駭人,不僅頭顱不見、手掌腳掌被剁斷,生殖器前端也被截斷、連睪丸都被挖掉,經查,男子死亡時間20天以上,但因為天氣乾燥,屍體卻並未腐爛,但無頭男屍全身赤裸,警方遍尋不到相關私人衣物用品及殘肢,沒有任何線索可供佐證,因此時經30年仍未偵破。
嘉義恐怖命案震驚社會,另外還有2013年3月間嘉義縣水上鄉璿宿上天宮的公廁,民眾發現一顆以食鹽醃製的女性頭顱,此案被稱為「醃頭案」。回顧案情,新北市警方接到一封匿名信,內容為「陳婉婷的屍體在嘉義水上農會旁200公尺外的公園男廁裡,我沒辦法處理,請好心人幫忙。好心人留。」派出所馬上轉給當地警方,果真當天下午有人發現被層層包裹的女性頭顱,警方查出死者陳女是失蹤人口,生前與二哥陳佳富同住。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陳佳富曾提著三大袋塑膠袋外出,並在其住處浴室牆面發現不明血跡。經查,他2012年陸續幫妹妹向5家公司投保,理賠金額600萬元;而陳佳富大陸籍妻子在案發後逃回福建,告訴公安「在冰箱發現一個人頭,怕被滅口才跑回大陸。」最後,陳佳富坦承,因看不慣精神狀況不穩定的妹妹賣春「讓我丟臉」,才將她掐死分屍,謀奪保險金。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二審維持原判,2015年4月30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陳佳富無期徒刑定讞。
另外,新北市永和今年9月間發生無頭屍命案,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表示從8月30日開始即聯繫不上友人梁男,員警陪同女子到其住處查看時,聞到陣陣屍臭味,破門後發現梁男慘遭殺害,頭顱不見,全身只剩下左腳和軀幹。警方查出,梁男與七旬長兄同住,2人常因金錢糾紛起口角,未料哥哥竟趁他熟睡將其殺害肢解,接著將頭顱、雙手、右腳等逐一丟往垃圾車,最後哥哥落網,坦承自己殺了弟弟,更語出驚人「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本刊調查,涉犯《殺人罪》者最重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權時效為30年,不過,立法院2019年5月10日三讀通過,「若發生『死亡結果』,追訴權時效將不受30年的限制,可無限期予以追訴。」也就是說殺人未遂者,追訴權時效為30年,殺人既遂者則不受追訴權時效的限制。因此多年懸案雖成冷案,但有朝一日殺人犯嫌確認後仍能「無限期予以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