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保時捷男拒酒測裝沒事 不繳罰款遭查扣薪資才怕了
曾姓男子拒絕酒測,又不爽快繳罰款,最後由長輩到行政執行署代繳17萬元結案。(圖/報系資料照)
曾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區遇警方臨檢,曾男和警察盧了很久,就是不願酒測,警方只好依法開罰18萬元,曾男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願意分期繳納罰款,不過付了1期1萬元後就人間蒸發,直到執行官要查扣他的薪水,才由長輩陪同付清剩餘罰款。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年10月接獲一件拒絕酒測罰款案件,40歲曾姓男子去年11月在台北市長安東路住家附近開車時遇警方臨檢,警方進行酒測時,無論怎麼勸說,他都不願配合,遂依「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法條開罰18 萬元。曾男原本答應要分期繳罰款也食言,最後案子送到台北分署催繳。
台北分署清查曾男財產,發現曾男名下有輛2012年份3500C.C.保時捷,他還在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一家規模不大的有限公司有薪資所得,執行官通知曾男繳清罰款仍遭拒絕,於是表示如再拒繳,將查扣薪水,不料隔天一位長輩陪同曾男到台北分署,拿出現金17萬元,一次繳清罰款,讓執行人員相當驚訝,曾男則全程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