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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人夫結婚6年「按摩店狂玩半套」 妻調消費明細崩潰求償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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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人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前往色情按摩店消費數次。(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名人夫在婚姻存續期間,前往色情按摩店消費數次。(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中一名張姓人夫結婚後,多次前往情色按摩店消費,進行「半套」性交易,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老婆發現家中財務出現缺口,調查信用卡後,事情才東窗事發,結果被求償100萬,判決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人夫在2016年5月21日結婚,卻在婚姻存續中,前往多家情色按摩場所,進行性交易,因拒絕和老婆履行同居義務,老婆欲釐清家中財務缺口及消費狀況時,調閱信用卡消費明細,才得知此事。

另外,人夫原本要認購所任職公司的股份,但是資金不足,約定由老婆出資,以人夫為股票登記名義人,而成立借名登記契約,老婆並交付15萬新台幣給他,代為認購股份,不過色情交易事情曝光後,雙方在今年3月10日協議離婚,同時口頭提出終止股份借名登記契約。

人夫用信用卡消費,留下紀錄。(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人夫用信用卡消費,留下紀錄。(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對此,人夫聲稱對話及按摩等事,只是不甘示弱,是男性友人間吹牛而已,他並沒有從事色情按摩行為。然而,法院調查發現,人夫和友人互相傳送漂亮女性照片,甚至有刷卡紀錄,對話內容包括:「我之前去按摩的事情爆開了」、「早知道就不刷」、「沒有按摩被抓包的經驗」等,並說明對按摩以刷卡方式結帳感到後悔,足以認定確實有從事半套性交易之事實。

法院指出,人夫的行為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已經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且情節重大,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導致女方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因此判人夫賠償5萬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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