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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女同事壞壞270次 把「不倫戀寫成小說」害姦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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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把自己的不倫戀寫成網路小說。(示意圖/Pexels)

人夫把自己的不倫戀寫成網路小說。(示意圖/Pexels)

一名與女同事不倫戀長達5年的高雄人夫,因分手後把兩人的偷情故事寫成網路小說,引起對方不滿並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撤文,進而導致姦情曝光,小三也因此遭到妻子提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女同事賠償20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該名於電子廠上班的人夫,在2001年與同樣在電子廠工作的妻子結婚,兩人婚後育有3子。人夫自2015年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後,每個月會在汽車旅館、溫泉旅館或車上與小三纏綿2到7次,直到2020年分手為止,期間總共發生約270次性行為。

然而,人夫因不甘女方「不想再當地下情人」選擇分手,於是將兩人的愛情故事寫成網路小說;女同事發現文章後便委託律師寫存證信函要求撤文,未料信件最後由「妻子拆開」,造成兩人的不倫戀曝光,妻子也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女同事在庭上供稱,自己因孤身到高雄工作、禁不起人夫噓寒問暖,且對方多次表示「會和妻子離婚」,因此發展出情愫與發生性行為。對此,一審法官認定女同事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元;案件到高雄高分院後,法官則改判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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