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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審查許可函終於發出 北市府宣布「大巨蛋3個月內完工」
北市府宣布大巨蛋有望在3個月內完工。(圖/報系資料照片)
從2015年5月起,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就以《建築法》58-6條「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而在歷經多年的訴訟、修改與協商後,目前台北市政府宣布,大巨蛋已經通過消防審查,9日取得內政部的認可函,預計在3個月內可以讓大巨蛋完工。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前北市長柯文哲的任內,遠雄放棄國賠並且重新議約,而大巨蛋的消防審查也通過,但北市府的公文送進中央後,內政部卻遲遲沒有發放許可函。
而大巨蛋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受訪時表示,目前內政部的許可函已經於9日發出,接下來要由建管處進行建築執照第四次變更審查,在通過變更審查之後,大巨蛋就可以繼續施工,預計在3個月內完工。而這也符合現任市長蔣萬安先前提出的「上任6個月內完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