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學測忘簽名「遭扣1級分」 他怒提行政訴訟法院這樣判
今年度的大學學測,前幾天剛落幕。(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一名陳姓學生去年1月時,參加了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但他在寫數學A考卷時,因沒有在答題卷上「確認後考生簽名」欄簽名,導致該科目被扣1級分,瞬間從10級分變成只得9級分。這名考生事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審理後認為,大考中心早有公告相關規定,且陳姓學生其他科目也均有簽名,可見他其實明確知道相關規範,最後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根據判決書指出,大考中心因發現陳姓學生忘記在數學A答題卷「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上簽名,後來依111學年度考試簡章違規處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扣減他的數學A成績1級分,導致陳姓學生最後該科目實得級分為9級分。陳姓學生收到成績單時很不高興,先向教育部提起訴願,但遭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陳姓同學主張,大考中心2021年8月6日就已發售簡章,但當時對簽名新制未標註或舉例,2021年10月19日有更新版本,就答題卷簽名新制相關事項,只以黃框標示,並未以黑體字特別標註,舉例部分,也只加了一行小字,未見詳盡說明,更未在受理報名前20日公告,因此他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簡章沒有詳盡說明。
陳姓同學表示,許多大學於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及分發入學時,針對數學A的成績要求,必須達到頂標,而該年度的頂標為10級分,他明明有考到,但卻因為沒簽名,被扣減1級分,從頂標掉到前標,害他很多學校無法申請,認為扣分影響他2次入學成績,屬一事二罰,請求大考中心應作成數學A成績10級分的行政處分。
法官認為,大考中心已有善盡說明、提醒的義務,且陳姓學生在其餘各節報考科目即國文、英文、數學B、自然題卷等簽名欄,也都有簽名,可見他明確知道相關規定,忘記簽名是他個人疏失,不是學測規定不當,因此駁回陳姓學生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