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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採購案 監院查1年半尚未公布任何結果

疫苗 採購 監察院
監察院前年立案調查新冠肺炎疫苗採購過程是否周全,調查期限延長至1年半,昨日是最後期限,但仍未見調查結果。圖為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圖/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前年立案調查新冠肺炎疫苗採購過程是否周全,調查期限延長至1年半,昨日是最後期限,但仍未見調查結果。圖為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圖/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前年已立案調查新冠肺炎疫苗採購過程是否周全,但尚未公布任何結果,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去年曾表示,疫苗採購屬特殊重大案件,調查期限延長至1年半,調查報告將在年底出爐,昨日正是最後期限,但仍未見調查結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監察院不敢在這時候公布調查報告,恐是怕傷了將接棒行政院長的高端代言人陳建仁,批監委自我閹割、只會看顏色辦案。

監察院在前年起立4案與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案件,調查政府防疫措施與作為是否有疏漏,其中包含萬華阿公店染疫案、放寬國籍航空機組員檢疫措施3+11案、疫苗整備及採購案,以及疫情管控是否維護移工人權,目前除了疫苗案,另3案均已結案。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去年質詢時指出,監委先前立案調查疫苗採購案至今已逾1年,結果仍未出爐;朱富美當時指出,由於疫苗採購屬於特殊重大案件,調查期限從1年延長至1年半,調查報告將於年底前出爐。

依照「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的規定,疫苗案屬於「特殊重大案件」,法定調查期限是1年,但最長可以延長到1年半,因此若以立案時間2021年6月18日,該案最晚的期限就是1月18日。

據了解,在去年底的最後一次社福衛環委員會中,查案監委林郁容、王麗珍、蘇麗瓊、蕭自佑提出「疫苗採購與整備案」調查報告,但當時送交版本對衛福部並無提出糾正,讓部分監委表達異議,因此查案監委選擇先行撤案,待衛福部補資料後,再修正調查報告後提出。

不具名監委表示,昨日在社福衛環委員會中,完全沒有看到「疫苗採購與整備案」的議程,也未見調查報告,因此委員會尚未就此案做出討論;但監委也指出,第一版的調查報告在上月提出,這次僅是提出修正,並沒有超過期限。

賴士葆痛批,監察院已成為行政院監察局,只敢調查地方政府,像恩恩案只花了6個月就完成調查報告,而疫苗案已拖了1年7個月,監委綠化只會看顏色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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