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見亡夫400多萬元存款消失疑「小三做梗」提告 當事人駁斥:我應得的賠償
大陸一名張姓人妻發現,去世的崔姓丈夫的戶頭莫名消失了一筆巨款,因此懷疑他在外有小三。(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名張姓人妻日前在為去世的崔姓丈夫整理遺物期間赫然發現,對方曾將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1萬8550元)的存款轉匯給他的鄧姓前女同事,於是向法院提起告訴;最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款項屬張女與崔男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鄧女須將涉案的金額全數返還。
判決書指出,張姓人妻發現崔姓丈夫在去世的一年前,將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1萬8550元)的存款轉匯給他的鄧姓前女同事,讓已和對方結褵多年的她頓時無法接受;張女主張,崔男擅自處理夫妻共同持有的巨額財產之行為當屬無效,還翻出丈夫和鄧女的曖昧聊天紀錄,認為2人違背公序良俗,於是向法院提起告訴。
鄧姓女子駁斥,真相並非張女所述,因為自己從2000年起旅居國外後就鮮少回國,根本無暇和崔男保持曖昧以致交往。至於崔男為何會將款項匯至她的戶頭,她則辯稱,曾於1990年代和崔男一同創建了一間公司,在內部負責財務方面的職位,公司1998年改制的時候她一度出資2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3萬7200元),成為該公司佔股5.6%的股東,豈料後來因為長期身處國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除名,因此自己多年來一直在向崔男討要股權補償的款項,而對方也承諾會考慮給予安排。
鄧女回憶,崔男過世前,曾和對方在公司人員的陪同下到銀行辦理取款,用於交易的正是催男的個人帳戶,不過她強調,崔男的個人帳戶也作為處理公司的日常業務需要,等同公司帳戶。
鄧女認為,考量到公司20年來市值的增長,1998年自己失去2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3萬7200元),如今卻獲得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1萬8550元)的股權賠償款項,應屬合理範圍,且她在得知確切金額入帳前,並不知道有多少錢,其中亦無任何欺詐、脅迫或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發生。
最終,法院經審理後,指出夫或妻的其中一方對婚內的共同財產均有平等處理的權利,應透過協商取得一致的意見後再做決定,出於未有任何證據表明,崔男在處理該筆款項的時候有徵得張女的同意,加上鄧女所強調之股權賠償,無法憑現存的證據認定其屬實;她若認為過往的股東大會不合法,建議另尋合法之途徑解決。綜合以上,判定鄧女的主張不具法律效力,應將涉案金額全數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