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已和解卻被罰!聽障男嗆「官官相衛」 台南警回應了
車糾紛已和解卻遭罰1萬8千元,聽障車主氣炸怒斥警「官官相衛」 。(示意圖/shutterstock)
吳姓民眾1月8日在佳里區進學路與林姓男子駕駛的後方車輛發生行車糾紛,當場聽到林男報警時稱呼對方「學長」,當下雖和解互不提告,吳男事後卻收到檢舉罰單高達1萬8000元,質疑這是1張「官官相衛」罰單,氣得在臉書社團粉絲頁發文斥警「仗勢欺人」。台南市佳里警分局5日解釋,處理現場事故與收到檢舉開單的員警並不同人,交通罰金是根據監理站的裁決委外製單。
收到1萬8000元罰單的吳姓民眾表示自己是聽力受損殘障者,當下聽到後方車輛狂按喇叭時,以為自己擦撞到對方車輛,才會在路中停車,並下車處理。對方一下車卻直呼「是要烙郎還是怎樣?」自己稱要報警,結果聽到林男在打電話給警察過程中,稱呼對方「學長」。
沒多久來了2輛警車5名警員,吳男驚訝「就行車糾紛需要這麼大陣仗?」兩人事後到警局檢視行車紀錄器,最後互相道歉離去。
吳男以為事情已過,不料2月1日卻收到1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直指他當天在路中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遇突發狀況,在道路中停車」,罰單金額並載明要1萬8000元。
吳男為求公道,從佳里區跑到台南市裁決中心拿申訴單,來回奔波更添怨氣,他在網路發文找公道,認為後方車輛狂按喇叭,自己以為發生擦撞才立刻停車處理,竟遭檢舉開單。斥警方「官官相衛、仗勢欺人」,質疑是檢舉人不滿,打電話關說?並質疑這樣違規為何要罰到1萬8000元?
佳里警方5日回應,這件行車糾紛的雙方駕駛人當場已不追究,後續因有檢舉單,依法受理檢舉,交由監理站裁決,罰則金額為6000元到1萬8000元,警方並非裁決者,僅判斷有無違規事實,無法解釋罰單金額。且受理檢舉的警員與當場處理事故的警員非同1人,沒有官官相衛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