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為小三散盡百萬元還買房 她憤而提告…判決曝光
大陸湖南省一名張姓人妻發現丈夫為小三支出多筆開銷還買房,憤而提告。(示意圖/Pixabay)
大陸湖南省一名張姓人妻和馮姓人夫2011年結婚,未料馮男2016年至2020年在瞞著張女的情況下,為周姓女子支出多筆開銷,總計4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1萬3600元),東窗事發後張女憤而提告;當地法院經審理,認為馮男無權力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周女須將涉案款項予以返還。
判決書指出,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一名張姓人妻和馮姓人夫2011年結婚,同年4月育有一子,未料馮男2015年和周姓女子相識並發展為婚外情,其後2016年至2020年,他在瞞著張女的情況下,為周女支付房子的頭期款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1700元)、裝修和家具費1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9萬8120元)、房屋貸款1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3400元)、開辦美容學校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萬380元),加總支出4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1萬3600元),東窗事發後張女憤而提告。
張女指出,馮男和周女存在不正當關係,有違公序良俗,並要求女方應將4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1萬3600元)全數返還。
當地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女與馮男是合法的夫妻關係,4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1萬3600元)屬2人之夫妻共同財產,加上周女接受馮男贈與的財產後沒有付出相應代價,不屬有償取得,無法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此外,由於該筆財產不是小額資金,非用於日常生活所需,馮男無權單獨處理,甚至將其無償贈與周女,此舉不光損害了張女的合法權益,也有違公平原則。另一方面,馮男和周女的婚外情亦違反了公序良俗。
最終,法院判定馮男的贈與行為無效,張女既作為財產所有人和利害關係人,有權要求周女將涉案款項全部返還,即對她要求周女返還40萬902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1萬3600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