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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界大老不忍了! 憂指陳宗彥案讓「皇后貞操」受重傷
(圖/翻攝自臉書)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疑似召妓涉貪,案子卻遭台南地檢署「被消失」!引發社會極大震撼。律師界大老林坤賢見此亂象非常憂心,直呼本案受傷最深的其實是司法,林坤賢呼籲第三方監督機關,例如監察委員、大法官等職務,應由政黨分配席次,讓在野黨也有提名監委、大法官的權力,甚至可以考慮開放選舉,經由民意洗禮,才能發揮制衡監督功能。
曾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且長期從事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的律師界大老林坤賢今天在臉書PO文指出,陳宗彥案讓人覺得政治生態很可怕,本案事隔11年才選擇時機出手,相對的,偵查不公開下,竟能取得資料的人,究竟是何方神聖呢?讓他「十分佩服這位人士」,因為有能力在當時使司法檢調停止向上進一步偵辦,及多年後再重啓偵辦,姑且不論真相如何,受傷害最深的莫過於司法。
林坤賢表示,他執業律師40年了,心得是:台灣還是尚未成熟的民主法治社會,因為透過民意取得政權者,仍想掌控司法,無法落實分權及制衡,這都是破壞民主運作機制,但這種現象在民主先進國家,也時常聽聞,畢竟司法能為政權服務,執政者才能安穩「施政」,包括那些瓜田李下見不得光的一面,才能隨心所欲,但可悲的就是會阻礙台灣向上進步的發展,令人擔憂。
林坤賢認為,監委應深入調查這類案件,但往往執政者握有提名監委之權,為能夠使制衡機制有效,應該考慮在野黨也有提名監委之權,且大法官也應包括在內,有些制度上的設計,本身就存在難以發揮作用的缺失,但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有志之士大都冷漠,且視而不見,因此PO文看看能否帶動大家一些省思!他強調本文不涉政治,也不想陷入口水戰,但是為長遠考量,制度設計上的缺失,應考慮調整,或許開放選舉,經由民意洗禮,也是選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