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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拿榔頭殺死久病丈夫後自首! 法官同情判緩刑
5年前陳姓老婦因長期照顧患有慢性病的丈夫壓力太大,她拿鐵榔頭敲打對方頭部致死,台灣高等法院經減3次刑後,判刑2年,緩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
5年前陳姓老婦因長期照顧患有慢性病的丈夫壓力太大,她拿鐵榔頭敲打對方頭部致死,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囚2年8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考量本案是老老互相照顧之長照悲歌,且犯後自首,經減3次刑後,改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高院審判長遲中慧、陪席法官黎惠萍、及受命法官邱筱涵審結後認為,陳婦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獲得被害人家屬一致原諒與求情,佐以其體型矮瘦,案發後迄今體重僅剩38公斤,動作反應慢、雙手微微顫抖。
合議庭指出,老婦與人互動過程大多眼神直視,缺乏目光對視,整體給人缺乏活力之感受,其於犯罪後已受自身心靈上之相當懲罰,本案為老老互相照顧之長照悲歌,兼有無怨照顧孫子致身心負苛過度之情形,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因此併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
2018年10月17日上午,陳婦趁丈夫在臥房睡覺之際,持鐵榔頭朝丈夫頭部搥打,吳男遇襲一度清醒極力反抗,但陳婦並未停手,直到吳未掙扎才罷手,陳行凶後請大樓保全協助報警,吳男送醫急救後休克而死亡。
士林地院一審考量陳婦自首等情狀減刑後輕判2年8月,上訴後,高院二審審理時,她的女兒及兒子向法官說,已失去父親不要再失去母親,不要讓媽媽老死牢中,法官審結宣告緩刑、免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