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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掃墓又傳火燒雜草 66歲男子慘遭逮捕
屏東縣長周春米上月27日祭出「放火罪」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後,還是有人沒在怕,崁頂鄉3日傳公墓火警,66歲蘇姓男子坦承犯行,訊後依放火罪嫌送辦。(圖/警方提供)
近日屏東公墓火警頻傳,不僅造成恆春消防員因公殉職,甚至還有民眾在整墓時慘遭火噬,但縣長周春米上月27日祭出「放火罪」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後,還是有人沒在怕,繼佳冬鄉2日發生2起公墓火警後,崁頂鄉3日也傳公墓火警,66歲蘇姓男子坦承犯行,訊後依放火罪嫌送辦。
東港警分局指出,崁頂分駐所所長陳伯忠、警員陳俊儒2 員,3日中午12點40分獲報稱,崁頂鄉北勢村後廍路段旁公墓有火警,2警到場後發現公墓雜草起火,立即通報消防隊到場滅火。
警方對於公墓發生火警不敢大意,立即在公墓內擴大搜索,當場查獲放火嫌疑人66歲蘇男,蘇嫌向警方坦承,他在清掃祖母墓園時,因見太多雜草而放火燃燒進而引發大火。
所幸警消到場後立即將火勢撲滅,未有人員受傷及財物損失,蘇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的放火罪嫌送辦。
警方呼籲,進行掃墓祭祀時,切勿點火燒雜草避免火災發生,否則可能觸犯消防法第14條規定,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而致生公共危險將觸犯第175條,最重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