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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殯葬合法化 用地問題待解

寵物 殯葬 合法化 土地
桃園市首間合法寵物生命紀念業者位於新屋區濱海路,預計4月開幕,提供臨終規畫至追思儀式等一條龍服務,讓飼主與寵物好好告別。(圖/蔡明亘攝)

桃園市首間合法寵物生命紀念業者位於新屋區濱海路,預計4月開幕,提供臨終規畫至追思儀式等一條龍服務,讓飼主與寵物好好告別。(圖/蔡明亘攝)

寵物殯葬業目前除了無法令管理,且大多有用地不符分區使用的問題。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申請的新北市動保處坦言,如用地涉及保育地和水源地,未來就算中央通過專法,也無法輔導業者就地合法化,加上部分用地涉及2025年國土計畫,使問題更加複雜。

依「非都市土地變更編訂執行要點」第8點第28款規定,設置寵物生命紀念設施須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位於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要有0.25公頃以上,如位於山坡地保育區要10公頃以上,不僅土地取得不易,變更程序也冗長,加上中央沒訂定面積、必備設施等審查要點,地方政府也不知如何審查。

中華民國寵物殯葬業服務協會理事長呂國文認為,寵物殯葬業的土地使用一直以人類殯葬業為參考依據,但其實寵物殯葬業所需的土地面積、對周邊環境影響都小,建議土地分區使用跟寵物殯葬業脫鉤、個案處理,才能使問題解套,也期盼中央盡速制定專法,並將「寵物生命紀念業」正名為「寵物殯葬業」,讓業者能夠安心經營。

台中市動保處2018年開始實施《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要求相關的火化和遺灰貯存設施都須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但卡在用地變更需依循興辦事業計畫審查,曠日廢時,迄無業者合法。

此外,苗栗縣政府前年通過《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設施經營業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桃園市政府去年底發布實施《桃園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防止隨意棄置寵物屍體並管理生命紀念業。

桃園動保處長王得吉表示,近年輔導業者由各局處審查,新屋成立在地首間合法寵物生命紀念業,提供臨終規畫、火化及追思一條龍服務,預計4月開幕,目前正草擬管理辦法包括收費標準與行政規費等,未來中央若定相關法令,也將檢視自治條例是否需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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