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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檢不起訴侯友宜等官員 恩恩爸要聲請再議
新北檢不起訴恩恩案,恩恩爸決定聲請再議。(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染疫過世,恩恩爸指控救護車81分鐘後才抵達,延誤就醫害死兒,提告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前消防局長黃德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2月2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恩恩爸決定委請律師聲請再議。
恩恩爸認為,不起訴處分書的結果讓他十分失望,新北檢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侯友宜等官員不是第一線執勤人員,讓官員得以卸責,不過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新北市府有重大疏失,但市府至今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因此決定聲請刑事再議,使刑事偵查程序與正在進行中的國賠訴訟併進,希望市府不要再閃躲卸責。
恩恩爸委任律師王妙華表示,恩恩爸不是本案初始告訴人,但檢方上月10日將恩恩爸列入告訴人後,恩恩爸有權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但檢方卻逕自結案,沒有給予恩恩爸委任代理人機會,違法剝奪訴訟程序利益,因此恩恩爸迫於刑事程序規定,必須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