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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再犯率高、難教化 凶嫌梁育誌二審仍判死
梁育誌強擄並殘忍姦殺馬國鍾姓女大生,一審判處死刑,梁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他難以教化、再犯率高,二審仍判處死刑,可上訴。(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梁育誌前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路旁,橋頭地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危害社會重大,依強制性交殺人、強盜殺人等罪,一審判處死刑,梁男上訴,高雄高分院23日二審宣判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一審查出梁男在案發前約1個月,就曾經性侵1名女大生未遂,後來他還上網查資料,學習如何綁繩結,又準備麻繩圈、望遠鏡等犯案工具,2020年10月28日鎖定要走回宿舍的馬國鍾姓女大生,將她強擄上車,壓制性侵又用麻繩將鍾女綑綁勒斃,並開車在台南、高雄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並以她的手機扣抵加油費,最後棄屍在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二審合議庭認定,梁男性侵另名女大生失敗後,還精進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於預謀、有計畫犯罪,迄今仍否認殺意,手段凶殘變態,對情節避重就輕未有悔意,經二次鑑定後再犯率都屬「最高危險」,難以矯治教化,應屬「最嚴重犯罪」,若判無期徒刑假釋後性犯罪或其他暴力犯罪機率超過5成,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
法官也發現,梁男在獄中時曾將道歉信寄到高雄市府,再轉寄鍾姓女大生在海外的父母手中,鍾女母親將信件原封退回,法院拆信查看審視,發現信內非冰非梁男筆跡,法官認定他企圖換取輕判,根本不是真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