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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被抓姦在床!她當晚又跟人夫「夜遊唱歌」 惹怒原配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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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原配指控被捉姦後又和人夫夜遊唱歌。(示意圖/Shutterstock)

女子遭原配指控被捉姦後又和人夫夜遊唱歌。(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去年在人夫住處與男方同床時,遭原配捉姦在床並被提告求償50萬元,人妻更指控女子被抓姦當晚,又跟丈夫一起夜遊唱歌,完全無視她的存在。對此,女子雖辯稱兩人沒有不正當關係、不知道男方已婚,但法官仍判她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庭判決書指出,女子去年7月在男方住處被人妻抓姦,並遭拍下兩人衣衫不整影像,且錄影畫面顯示人妻掀開棉被時,女子的頭正靠在男方身上,事後遭人妻提告及指控當天晚上又和男方去夜遊唱歌。

對此,女子稱人妻已和男方分居,自己是2020年經朋友介紹認識男方,指雙方認識時間不長、沒交往過,且不知男方已婚更沒見過人妻,也沒在男方住處看過人妻的物品。女子表示,被錄影當天與男方、朋友聚餐喝酒,席後朋友託男方送自己回家而被放在床上,且當時有穿短褲,沒有衣衫不整。

不過,女子並未答辯有關當天和男方出遊夜唱的部分,而法官依人妻提出的女子與男方共同餐聚、牽手進出社區大樓、在電梯內擁抱等證據,以及人妻妹妹證稱女子被捉姦當天,曾問男方:「你是不是一直在挽回老婆,是不是還沒有離婚?」,顯示她應知男方已婚,加上女子並未提出證據,判女子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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