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年輕警察照料子女 立委籲升警勤加給並檢討調任制度
立委立委蔡培慧、莊瑞雄、蔡易餘、王美惠、張宏陸等人召開「正視基層員警的權益;津貼、調任、舒適的休息空間」記者會。(圖/劉耿豪攝)
立法委員蔡易餘、蘇治芬、莊瑞雄、王美惠、張宏陸及蔡培慧今(29)日舉行「正視基層員警的權益 - 津貼、調任、舒適的休息空間」記者會指出,不要讓年經基層員警的相對剝奪感提高,警政署要盡快檢討調升警勤加給、育有三歲以下子女調任問題及各地職務宿舍老舊的問題,讓基層員警能夠更放心地投入勤務中,執勤上也更加安全。
蔡易餘說,警察超勤津貼在大法官解釋後,上限從17000調到19000,但因為底薪沒有增加,反而因釋憲而被減薪,去年軍公教調薪4%,但警勤加給並沒有調升,建議能調高15%;也應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讓有6歲以下小孩的公務員可以,回家照顧小孩;而對於警察的休息空間,補助地方政府優化警察廳舍,但都「重廳不重舍」,結果大都把經費用在大廳門面,要求警察政應掌握各地職務宿舍老舊的問題,即時掌握宿舍是否有漏水、壁癌或設備不足的狀況。
莊瑞雄說,高風險的警察服利應有基本的尊嚴,但基層佐三員警的加班費偏低,超勤加班費每小時只有170元,乘上80小時之後,最多也只能領到14,080元;另外,單日加班規定不得超過4小時,部分縣市警局更是只有2小時,讓基層員警相對更加有被剝奪感,警政署應要再努力顧及全體警察,也期盼行政院能夠一併審視警消及海巡人員的俸給。
蘇治芬說,對於年輕的警員,除了讓他做一個好的警察,應該也要能當個好爸爸,警政署應該要再檢討「警察人員升遷辦法」的修訂,修法調整內部的遷調規定,讓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警察同仁,在年資外有另外的加積等等方式,讓警察同仁可以有更彈性的選擇,得以兼顧職場與家庭。
王美惠說,警政署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只有6處警察機關,設有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卻又招不到學生,現在年輕人不想生小孩;她說,年輕人以新進人員的績分,排名很難爭發到調回家鄉服務,建議警政署應再調整內部規定,讓警察爸媽,除了年資計算外,應考量家庭教育對幼童成長之重要性,另外給予請調的加分機制。
張宏陸說,超勤加班比不上一般勞工的加班費,因應大法官釋字785號提高加班費上限,但第一線基層員警看得到、拿不得,初任員警每小時的加班費僅有170元,低於現在的基本時薪176元。他要求,應調升警勤加給,並將其納入員警加班費的計算基準中,以符合釋字785號的初衷,讓警察的付出獲得合理的評價和補償。
蔡培慧指出,她在補選過程中,跟很多年輕警員談到家庭與工作的衝突,一位剛結婚的警員表示,已經有2星期未與丈夫見面了,建議服務地點調動上,應給予年輕警員更多協助;另外,也應該調升警勤加給,讓基層員警享有更高的加班費,給予辛苦員警實質支持,不再讓警察們自掏腰包。
警政署人事副主任劉永福說,對於警勤加給,內政部已提出方案,待行政院裁定;讓年輕警察能調到子女所在地的機關服務,因為警察人員眾多,有各種調動需要,回去研議如何修改「警察人員升遷辦法」。警察署後勤組組長戴台捷說,廳舍改建權責屬於地方政府,將請各地方警局以專案方式,提出現有宿舍的修繕改善計畫,再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