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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女警開車撞人賠錢又被告 為報復誣告受害人被抓包慘了
士林警分局女警為了被報復民眾,竟持不明傷勢的診斷證明書誣告民眾傷害,檢察官依法起訴。(圖/資料照)
北市士林警分局警備隊柳姓女警,去年3月駕車撞傷王姓機車騎士,賠償6600元又被告上法院,她竟為了報復王姓騎士,明知自己駕駛警車並未受傷,竟持不明方式造成傷勢的診斷證明書,反控騎士傷害罪,意圖使騎士受刑事處分,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柳姓女警。
柳女坦承自己車禍當時並未受傷,是因為對方收了和解金,又稱她態度惡劣並提出傷害告訴,她得知自己被告以後,才到醫院驗傷,同事以及長官都均稱,柳女發生車禍,第一時間回報自己沒有受傷。
起訴書指出,車禍發生在去年3月23日,但柳女提供的診斷證明書是4月2日,證明書上診斷為「疑似」,與一般車禍受傷的傷勢迥異,柳女拿著診斷書控告王姓騎士傷害,案經不起訴處分確定,王姓騎士也反制,控告柳女誣告罪。
柳女因撞傷王姓騎士被控傷害罪,法院判處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卻因柳女持不明傷勢的診斷證明書,意圖使王姓騎士受刑事處分,涉犯誣告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