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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掏空中信金92億涉利益輸送國寶集團 二審辜仲諒再判無罪
辜仲諒。(圖/中國信託提供)
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過去被控掏空侵占中信金控資產92億元,利益輸送給國寶集團,2019年的一審被判無罪,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合併判刑12年4月,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沒收。經過上訴,高等法院26日二審宣判,仍判決辜仲諒無罪,另外朱國榮加重判16年。全案還可上訴。
本案由已裁撤的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2016年10月起訴,當時分三大區塊。第一部分是檢方指控,已故中信金前董事長辜濓松(不起訴)、前副董辜仲諒父子,自2004年起到2007年止,以各種名目將中信金資產層層轉匯到辜家父子投資的境外公司,侵吞中信資產約3億美元。第二部分為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辜仲諒指示屬下,利益輸送國寶集團朱國榮;第三部分為朱國榮與好友兼秘書林桂馨,趁著中信壽併購台壽保時,炒作龍邦股票,並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獲利2.41億元。
後來案件起訴後,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歷經近3年審理,台北地院一審判辜仲諒無罪,另外包含被起訴的中信金相關人員,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老臣張友琛、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股東張素珠、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等人,也都判無罪。至於炒股的朱國榮、林桂馨兩人,則被認定有罪。朱國榮遭重判12年4月、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林桂馨判刑3年8月。案件上訴二審。
而案經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辜仲諒強調自己並未參與相關業務,請求高院駁回檢方上訴。另一名被告朱國榮,則又爆發相關弊案,且朱國榮最近也被指捲入泰山經營權爭奪戰,讓他在此案中,被高院法官嚴查。高院高等法院今天(26日)二審仍判決辜仲諒無罪,朱國榮則加重判16年,犯罪所得1.8億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