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開槍傷情敵還擁大量槍彈 上訴想減刑法官舉88槍擊案為例反重判
史姓男子開槍打傷情敵,又遭警方查獲大量槍彈,他不滿一審判決刑度提出上訴,但二審反而遭到重判,刑期不減反增。(翻攝照片)
高雄一名史姓男子與許姓女友感情生變,且認為許女與徐姓男同事搞曖昧,酒後帶槍要找人理論,正好撞見2人搭電梯下樓,史男朝電梯開槍,子彈貫穿門板後射中徐男右手臂,警方循線追查,在史男住處搜出3把改造手槍、1把霰彈槍、大小子彈超過250顆,火力驚人,去年一審被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槍砲罪判處7年10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期間發生學甲88槍擊案,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舉該案為例,認為民眾對槍彈氾濫感到恐懼,應加重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今天反而改判8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史男與許女為「姊弟戀」,雙方交往6年,2020年開始2人因為金錢問題感情生變,史男發現許女與徐姓同事出雙入對,還曾被徐男嗆聲「要怎麼樣都沒關係」,史男憤恨難平,2021年9月9日深夜,他與吳姓友人吃完薑母鴨,決定找許女談判,吳男返家拿改造手槍給史男,並前往許女住的地方找人,管理員因為認識史男,因此解除電梯管制讓他上樓。
史男上樓後正好遇到要出門的徐男與許女,他心頭火起,立刻掏出改造手槍要朝2人射擊,當時電梯門正在關閉,子彈貫穿門板後射中徐男右臂,2人趕緊躲到地下室躲藏並報警,史、吳2人則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在大樹區逮捕史男,還查獲改造手槍3枝、改造霰彈槍1枝、9mm子彈199顆、45口徑子彈33顆、霰彈21顆,火力令人咋舌。
高雄地院審理時,史、吳坦承犯行,遭槍擊的徐男還出庭表示已原諒史男,法官去年10月底依相關事證判處史男徒刑7年10月,併科20萬元罰金,提供槍枝的吳男,則依槍砲罪判刑2年8月、併科1萬元罰金,2人不服刑度再上訴。
後來台南發生88發槍擊案,震驚社會,高雄高分院審法官對於史男擁有的槍械火力感到詫異,認為類似案件加深民眾對槍彈氾濫的恐懼,應該加重方能符合罪刑相當原則,結果史男擁槍部分從重改判7年6月,併科罰金25萬元,殺人未遂維持6年刑度,合併應執行8年6月,刑期不減反增,吳男部分則駁回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