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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案扁兒陳致中判刑1年11日入獄 雄警部屬警力安全維護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洗錢案判刑確定,目前已無公職身分,11日將入獄服刑。(圖/翻攝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民進黨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案上月26日判刑1年定讞,已解職不具備公職身分,也已繳回4月預發的薪水、助理費,11日將向雄檢報到,並送往燕巢高雄二監服刑,高雄市警局已做好警力規畫,將增加20名員警支援新興分局,保安科表示戒護戒備會妥善規劃,目前並未收到有支持者或團體、個人提出集會遊行申請。
高雄市警局表示,陳致中在11日下午3時30分前須向高雄地檢署報到,隨後就送到燕巢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警方將嚴密注意,以維護當事人安全及高雄地檢周邊交通,截至今天中午,並未收到任何相關的集會遊行申請,轄區新興分局已有規劃,並向市警局申請20名警力支援,做好雄檢周邊治安維護。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17年,由於會計法去年修法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2022年7月判決陳水扁等人免訴,但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包括扁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陳妻黃睿靚等一家3人則依洗錢罪判刑,吳淑珍判處2年徒刑、發回更審,陳致中判刑1年定讞,黃睿靚判刑10月、緩刑4年,陳致中11日下午3點30分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