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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不滿乘客拒攤償金 竟組球棒隊猛扁下場是這樣

酒駕肇事 球棒隊 攤償金 新北市 擄人勒贖罪
郭男組球棒隊擄人勒贖還暴打被害人,新北地院重判8年。(圖/報系資料照)

郭男組球棒隊擄人勒贖還暴打被害人,新北地院重判8年。(圖/報系資料照)

郭姓男子酒駕載何姓男子去醫院探視朋友,途中撞壞多台機車須賠錢,還因涉犯公共危險罪得付罰金,郭男不滿何男拒絕分攤償金和罰金,竟夥同他人組成球棒隊擄走何男,棒打何男後勒贖28萬元得手,新北地院依擄人勒贖罪,重判郭男8年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郭男與何男一同去醫院探視共同朋友,郭男因酒駕在路中撞壞多輛機車,除須維修自己的汽車外,還須賠錢及支付公共危險罪罰金,何男不願分攤罰金並認為,當時曾問郭男是否由他開車,不料郭男拒絕,事後發生車禍肇事案就不關他的事。

郭男認定何男一再推託躲避分攤償金,2021年夥同吳姓及陳姓男子(審理中),約何男到一家檳榔攤,先持摺疊刀抵住他脖子,再拿球棒等物圍毆,造成何男頭部外傷併硬膜外血腫、左側顱骨骨折、四肢多處鈍挫傷、右尺骨莖突遠端骨折、右小腿撕裂傷等傷勢,何男當場因癲癇發作昏倒。何男交出8萬元後,郭男等人仍不罷手,把何男押到摩鐵,等20萬元入帳才放人。

法院審理時,郭男否認犯行。但合議庭不採信,痛批郭男等人控制何男至少7小時,毆打時手段兇殘,害何男身心受創,還損失28萬元財物,郭男犯後仍認為自己有權取得何男20萬元的賠償,因此重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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