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時未除冠芽 芒果鳳梨「台農23號」平白送大陸
陸媒報導大陸大面積種植自台灣引進的芒果鳳梨(台農23號),出口商直言,鳳梨只要有冠芽便能栽種,而台灣出口鳳梨大多未去除冠芽。圖為鳳梨農工作情形。(圖/報系資料照)
不只金鑽鳳梨,近期陸媒報導指出,大陸大面積種植自台灣引進的芒果鳳梨(台農23號),甚至強調是「中國台灣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培育所得。農委會坦言,現階段尚無法得知外流管道與外流者為何,出口商則直言,鳳梨只要有冠芽便能栽種,而台灣出口的鳳梨大多未去除冠芽,「與其說大陸偷,不如說我們送給對方」。
農試所嘉義分所指出,「台農23號」於2018年取得國內品種權,2019年授權國內業者生產,但無境外授權,其後向日本申請品種權保護,並於2021年取得臨時保護,往後只要有非法侵權產品銷日,便可主張權利阻止其進入日本,然而從陸媒報載來看,實在難從外觀來確認是否為台農23號,大陸如何在短時間內透過繁殖大量種苗來生產,也不得而知。
鳳梨農「阿財」表示,除了澳洲的防檢疫規定須嚴格落實去鳳梨冠芽,否則台灣鳳梨基本上都是帶冠芽出口的,一方面台灣沒有去冠芽的習慣,二來去冠芽等於讓鳳梨多一道傷口,果體一旦感染,腐爛的機率也就大大提升,除非輸入國有要求,不然根本不會有人主動去冠芽。
不願具名出口商指出,不去冠芽是品種外流的破口,即使部分品種的鳳梨沒有直接銷往大陸,但無性生殖的鳳梨,只要有冠芽就能繁殖,有心人士可以出口到其他國家再轉運到大陸,透過這樣的管道取得種苗其實並不難,不去冠芽其實就等同我們把品種送給對方,實在難用「偷」來給對方定罪。
該出口商強調,台灣的育種有待加強,以寶島甘露梨為例,當時有不肖人士偷種繁殖和銷售,結果法院一審才判賠52萬元,如果判賠的額度比照國外上千萬甚至上億,這樣才能督促國家認真育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