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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麵包人工香精案 最高法院判賠340餘萬、小S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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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由小S徐熙娣代言,丈夫許雅鈞投資,爆發人工香精案後遭消基會求償。圖為消費者選購情形。(圖/報系資料照)

「胖達人」由小S徐熙娣代言,丈夫許雅鈞投資,爆發人工香精案後遭消基會求償。圖為消費者選購情形。(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小S徐熙娣代言的「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純天然卻使用人工香精,消基會代表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向胖達人所屬「生技達人」公司、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及小S請求連帶賠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決須賠償消費者340餘萬元,但小S免賠,全案確定。

消基會提告指出,胖達人標榜麵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價格高昂,2013年被揭發使用人工香精,第一時間否認,直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戳破謊言,胖達人才出面道歉,但退費、補償方案沒有誠意。

小S是股東許雅鈞的妻子,屢次在公開場合、電視媒體或胖達人開幕造勢活動中站台,推薦麵包全天然、無添加人工香料,消基會認為屬於《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的「廣告薦證者」,同時深受消費者信賴,要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歷審認為,小S雖有出席開幕活動,並對麵包表示意見,但「生技達人」未將她的言論用為廣告傳播,消基會也沒有證明小S當天的意見,有對開幕活動現場以外的民眾產生「薦證」效果,故認為小S不必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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