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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跟他討妹子裸照 竟外流給高中老師結局慘了
高中老師收到女學生的裸照。(示意圖/Pexels)
台中一名顏姓男子跟前女友小慧(化名)分手後,竟向她的前男友要裸照,傳給友人和她的高中老師。小慧報警後對顏男提告,而法官依利用電腦相關設備持有他人之秘密罪,判顏男3個月。
判決書指出,周男在2018年12月某日向小慧表示,因雙方為遠距離交往,想要她傳送裸照讓他觀賞,而小慧自拍裸露胸部及穿著運動內衣照片2張,之後分手後周男也沒刪除照片。
去年4月底,顏男跟周男聊天時,談到他跟小慧友分手糾紛,並向他討小慧的裸照,要到後他傳給小慧的朋友和她的高中老師2人。友人告知小慧後,小慧才報警讓案情曝光。
顏男辯稱,他不知道小慧拍裸照的時間點,因為跟她交往的時,以為她大約21歲,不知道裸照是在她未滿18歲時拍攝的。法官認為,顏男是成年人,卻未能妥善處理分手問題,所為實屬不該,考量他坦認犯行,但還沒和小慧達成和解,判他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