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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妳看一樣東西」 保全男脫褲露鳥猥褻女友人
夏姓保全利用職務之便,強拉女友人至公廁摸鳥遭判1年3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一名夏姓男子利用擔任大樓保全員職務之便,於去年值夜班時邀約女性友人小花(化名)探班,伺機將小花帶到廁所內強抱、摸鳥,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夏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夏男2018年2月20日趁值夜班之際,藉故帶小花至大樓地下室廁所,趁四下無人,夏男語帶猥褻向小花表示「要給妳看一樣東西」後,竟脫褲放鳥強抱小花,不顧小花抵抗,露出自己的生殖器要求女方撫摸,小花嚇得當場直呼「把褲子穿起來」,但夏男仍一意孤行,小花為求自保只好勉強摸鳥敷衍夏男。
事後心有不甘的小花,一狀告上法院,法官經查發現兩人之後訊息往來,女方提到「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好騙?所以昨天才對我做那種事」、「還是他媽的一直以來都是你意淫的對象」,夏男則回應「沒有好嗎」、「乖」等語句試圖安撫。當小花逼問「你真的以為你把你那根露出來我就會讓你上嗎?」夏男還以「只是想說抱抱妳而已」等推拖之辭回應。
僅管夏男當庭辯稱當日未強制猥褻小花,但法官審酌訊息內容後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夏男有期徒刑1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