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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哄睡!2保母竟將男嬰「悶頭19分鐘」害窒息亡 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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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北市內湖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為了安撫李姓男嬰入睡,竟用身體悶壓男嬰長達19分鐘致死,廖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與廖女一同照顧男嬰的蘇姓保母判刑1年6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2019年台北市內湖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為了安撫李姓男嬰入睡,竟用身體悶壓男嬰長達19分鐘致死,廖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與廖女一同照顧男嬰的蘇姓保母判刑1年6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2019年台北市內湖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為了安撫李姓男嬰入睡,竟用身體悶壓男嬰長達19分鐘致死,廖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6月;與廖女一同照顧男嬰的蘇姓保母,另案遭起訴後,最高法院駁回蘇女的上訴,認定她也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6月定讞。

蘇女與廖女一同照顧嬰幼兒,2019年4月1日下午1點多,廖女在托嬰中心教室安撫李童入睡時,未注意李童的睡眠姿勢,排除側睡或趴睡可能會引起嬰幼兒呼吸道阻塞,讓李童趴睡,並為避免李童有躁動情形,而以身體壓制李童,又以雙手環抱李童頭部。

同日13時25分廖女才鬆開李童,她起身照顧另名嬰幼兒,仍疏未注意使李童保持呼吸暢通,致李童因趴睡姿態及頭頸背部遭悶壓,發生呼吸困難、窒息而死亡,廖女遭判處3年6月徒刑。

檢方另案起訴指控,當時蘇與廖同在一個班內、教室不大、嬰幼兒動靜都在視線所及,蘇女身為專業保母所應具有之經驗與能力,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於注意協助照看致男嬰死亡,涉犯過失致死罪,最高法院將蘇女判處1年6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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