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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女兒沒收手機竟被枕邊人「提告」 婦科名醫喊冤:只是想懲罰提醒
因女兒打翻果汁而懲罰沒收手機,最後竟挨妻子提告侵占。(示意圖/PIXABAY)
民法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但在去年9月,一名婦產科名醫因不滿女兒打翻果汁,弄髒沙發卻不清理,而沒收她的手機來作為懲罰提醒,沒想到妻子卻以侵占罪提告,讓他感到相當冤枉。最終,台北地檢署認為此屬於「正當行使父母的『懲戒權』」,判定不起訴。
根據《壹蘋新聞網》的報導,這位業界有名的婦產科醫師經營著粉絲專頁,時常分享相關的衛教知識,吸引了數萬名粉絲追蹤,但在去年9月,他卻因管教女兒而被妻子提告。據了解,當時10歲女兒把果汁打翻,醫師擔心沙發損壞,要求女兒將其整理乾淨,但女兒不聽勸,醫師只好自己收拾,並將她的手機沒收以作為懲罰提醒。
報導指出,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長期感情不和睦,平時是分開帶小孩,事發當時妻子不在場,事後得知女兒手機遭沒收時,認為對方有不法侵占意圖,因此提出告訴。經檢警調查,在詢問這名女兒手機是否真的被沒收時,她並沒有回答,反而是弟弟來證實,稱她確實有打翻果汁。
最終,台北地檢署依《民法》1084條第2項、1085條規定來判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認為醫師沒收女兒手機的行為符合比例原則,不起訴處分,雖然醫師妻子不滿結果仍提再議,也遭到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