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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父子養豬場涉超貸圖利 高檢署發交嘉義地檢署偵辦
陳明文、陳冠廷父子遭控超貸圖利,嘉義地檢署將偵辦。(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陳冠廷、農委會承辦人、竹崎鄉農會總幹事涉嫌圖利、背信等罪,由於陳明文是總統蔡英文競選時重要支持者,引發社會關注。高檢署今(25日)表示,已接獲最高檢函文,發交嘉義地檢署依法偵處。據了解,嘉檢將分「他字案」查明,陳明文父子將列「他字案」被告。
陳明文日前指出,兒子陳冠廷所經營新式養豬畜牧場,貸款均依法令辦理,所獲得補助,也屬於《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規定,完全合法。陳冠廷方面先前也回應,指控均非事實,相關疑問均已澄清,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濫用司法資源,一切證據皆可受公開檢驗,並尊重司法調查。
張靜、黃越宏認為農委會、竹崎鄉農會辦理陳氏父子貸款案時疑涉違法超貸等情事,7月11日前往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陳冠廷等人,指陳明文父子以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3筆土地,竟能設定抵押貸款共1.3億元。
張靜、黃越宏質疑竹崎鄉農會處理陳氏父子貸款案,為何值錢建物不設抵押,是否涉有超額貸款?有無涉犯背信犯行?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補助款」明定公職人員不得申請,為何陳家父子能夠違法取得?是否涉及圖利?請求檢方盡速介入偵辦釐清。
最高檢認為嘉義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對本案均具有管轄權,基於統一偵查事權,避免爭議,認為宜由高檢署協調偵查作為,因此將告發狀轉交高檢署,請高檢署審酌後發交相關地檢署偵處。高檢署接獲最高檢函文後,已將本案發交嘉義地檢署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