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母洗錢遭爆在監「享特權」 陳致中改調外役監結果出爐
陳致中若年底申請轉調外役監,可望提前縮短刑期在明年初提前出獄。(圖/報系資料庫)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幫忙母親吳淑珍海外洗錢被判刑1年定讞,今年5月11日入監服刑,陳致中日前遭爆料在監「享特權」,並計畫申請改調外役監坐「爽監」,但是據了解,陳致中因在期限內未向獄方提出申請,因此8月將公布的外役監名單確定沒有陳致中。
外役監遴選日前爆發爭議。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因刑期過半獲轉調外役監,引起外界一片撻伐之際,陳致中也遭爆料,在監獄內獨囚1室,還購買掌上型電視,甚至每天都有放風、還有曬衣時間,坐牢宛若度假。高雄第二監獄緊急澄清,陳致中剛入監時,評估其身心狀態,認為當時並無適當人選配房雜居,所以短暫配住單人舍房;不過目前已經將他轉到3人舍房,有2名收容人同舍房,至於放風、曬衣、購買掌上型電視等,全都依照規定辦理。
陳致中因在父親陳水扁、母親吳淑珍所犯龍潭購地弊案與南港展覽館弊案中,被控與妻子黃睿靚共同掩飾父母犯罪所得美金816萬餘元(折合台幣約2.5億餘元),最高法院依洗錢罪判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陳致中已於5月11日到高雄第二監獄服刑。另陳致中曾於2011年因在國務機要費中聽媽媽吳淑珍的話作偽證,被依偽證罪判刑3月定讞,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他到高雄監獄教受刑人英文,執行滿546小時結案,因此他在獄中以洗錢罪、偽證罪2案請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致中應執行1年2月。
高雄第二監獄表示,陳致中跟家人討論後,已決定不到外役監獄,即便要申請轉外役監,也是要依照相關規定,不可能提早申請。據了解,全國監所的外役監移轉作業定期舉辦,本次7月申請已結束,通過者可在9月調往外役監,但陳致中本次並未申請,依規定,陳致中仍可在10月提出改調外役監服刑的申請,通過者可望在12月到外役監,屆時除了表現良好可獲得返家探視假之外,在外役監每待一日可縮短(折抵)更多刑期,若轉調外役監,可能因此提前刑滿出獄,免除另外申請假釋受保護管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