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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受刑人控牢友性侵 檢方起訴卻因這事判無罪
新竹地院認定楊姓男受刑人並非意圖性侵,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監獄受刑人阿發(化名),不滿牢友楊男趁他睡著時意圖性侵,憤而提告,新竹地檢署起訴後,移送新竹地院審理,不料案情大逆轉,阿發向法官表示性侵案是誤會一場,其實兩人曾是同性戀人,當時以為楊男要硬上才提告,他們現在準備多元成家了,法官改判楊男無罪。
檢方指出,阿發和楊男2022年2月間一起關在新竹監獄,同月25日晚間11點多就寢時間,楊男見阿發熟睡,趁機脫掉阿發褲子愛撫,還把乳液塗在阿發私密處意圖性侵,阿發驚醒後極力抵抗,楊男無法得逞,遭檢方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嫌起訴。
阿發表示,他曾和楊男是情侶,2021年分手,但與楊男說過,兩人被關的時候才會在一起,但其他時間不會了。阿發還在法庭替楊男緩頰,強調當時可能沒表達得很清楚,才會讓楊男誤會兩人還在一起。
楊男辯稱,自己曾與阿發交往,也發生過親密行為,案發時阿發把腳放在他的下體上,他以為阿發想和好,才靠近他的身體,撫摸阿發私密處、並拿乳液塗抹,並非故意性侵。
阿發則說,當天在舍房睡前有吃安眠藥,半夢半醒間感覺有人碰他身體,想推開但沒力氣,他在睡夢中不知道自己把腳放在楊男下體的地方,但並不是要引誘楊男,因為在監所發生性行為會被懲處。法官認為,阿發把腳橫跨楊男下體,讓楊男以為對方有意發生關係,難以確認楊男有意乘機性交,因此判決楊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