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站前冷氣砸死女大生 法務部協助家屬申請被害補償最高可獲180萬
7月20日,黃姓女大生與姊姊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等公車,未料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圖/報系資料照)
上月20日新北市板橋區發生21歲黃姓女大生和姊姊在等公車時,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的駭人意外。法務部保護司4日協助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此外,當時負責安裝工程的李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以3萬元交保,全案偵辦中。
7月20日,黃姓女大生與姊姊在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旁等公車,未料遭到從17樓墜落的冷氣砸死,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新北地檢署於7月21日上午,偵訊當時負責安裝工程李姓男子,經訊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全案偵辦中。相關勞檢行政調查,則由新北市政府調查。
法務部指出,犯保協會也於7月21日下午配合檢察官相驗,派人探視黃姓女大生家屬,除了給予身心關懷外,也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4日督導分會則協助家屬擬補償申請書,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8月底開會審議,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
法務部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今年2月通過修正,就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制度從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也已加速、簡化審議流程,並於7月1日正式上路。三讀條文規定,因犯罪致死亡者的遺屬可申請補償金180萬元,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仍需要審議,但不會審酌價額,因此也預計家屬可獲全額。
此外,因為黃姓女大生未婚,所以補償金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親,預計將由女大生父母共同申請、具領,新北地檢署犯保分會將在審議後進行撥款。
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是指,當被害事件發生後,常因加害人貧困、家境狀況不明、不知去向,使被害人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及照顧弱勢被害人生活,催生此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